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1、40年并非是房产使用的年限,而是土地使用的年限。
2、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内依约定,对国有土地或集容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。
3、 根据我国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第12条规定,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: 居住用地70年; 工业用地50年; 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; 商业、旅游、娱乐用地40年; 仓储用地50年;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。
4、 同时,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《物权法》中的明确规定:“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,自动续期。
5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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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
工业用地
建设用地使用权
土地使用权